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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眼压症

  高眼压症(ocular hypertension)

  1.眼压升高[≥22mmHg(2.93kPa)],开角,正常视盘,正常视野,未患其他眼病。

  2.文献报道,长期的研究证明从高眼压转变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的每年不到1%(根据视野缺损或杯扩大)。因而,如果对100位不进行青光眼治疗的高眼压病人追踪10年,仅有7~9个不能耐受高眼压而发生早期视野损害或视杯扩大。

  3.高眼压者如伴有其他危险因素时,应进行药物治疗。危险因素包括:

  (1)眼压反复高于30mmHg(4.0kPa)。

  (2)有青光眼家族史。

  (3)独眼。

  (4)有糖尿病。

  (5)高度近视。

  (6)有视盘出血。

  (7)曾有视网膜血管阻塞者。

  (8)有全身血管病。

  4.有些高眼压病人宁可接受治疗而不愿接受不治疗的追踪。而且也有些病人不愿意或不可能在不治疗的情况下定期复诊。

  5.治疗可用β-受体阻断剂,开始可在一只眼上试验,以便观察两只眼间眼压的差异。

  6.定期检查眼压和眼底,如果眼压

  7. 眼压测量需注意中央角膜厚度变异造成的测量误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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